规章制度





第一章 消防安全

第一条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,禁止使用电器在实验室内取暖、做饭。
第二条 大型电器设备要有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,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程。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,必须设安全防护装置,不准擅自拆除。
第三条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。电源损坏时,须通知专人修理。严禁用其它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。
第四条 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,由各团队指派专人保管。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,使其保持良好状态。
第五条 离开实验室时,须关好门窗、电灯、风扇、空调和水管,以防发生漏电漏水事故。
第六条 下班或节假日各团队要进行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、火源,关窗,锁门。

第二章 人身安全

第七条 实验室师生必须注意人身安全,在实验中必须按照规程,严禁违规操作。
第八条 严禁疲劳操作,晚间往返宿舍与实验室应尽量结伴而行。
第九条 注意保管好公共及个人财物,离开房间时,注意锁好门窗,以防被盗。未经许可,室外人员不得擅自入室。

第三章 信息安全

第十条 实验室师生必须牢固树立信息安全理念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第十一条 任何团队或个人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不文明的信息。
第十二条 加强对实验数据、科研资料的管理,定期备份,及时归档。
第十三条 安装杀毒软件,定期查杀,防止病毒对电子文档的破坏。如遇病毒发作,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,以便防范。
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数据,不得擅自对外发布。

第四章 附则

第十五条 所有实验室、办公室须将房门钥匙(备件)放在实验室值班室,以备出现突发情况时及时打开房门,避免出现意外损失。
第十六条 实验室全体人员均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,详细阅读本条例。
第十七条 实验室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本通则,违者将严肃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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